公孙龙的“白马非马”之辩,堪称先秦名家最富争议的逻辑实验 ,这位战国末年的赵国辩者,以一句“白马非马 ”搅动天下,既令守关将士语塞 ,更让后世两千余年争论不休,然细究其辩,所谓“诡辩”之斥,实为时代语境与思维方式的错位。
《公孙龙子·白马论》中,公孙龙的逻辑链条堪称精密:“马者 ,所以命形也;白者,所以命色也,命色者非命形也 ,故曰白马非马 。”他拆解“马 ”与“白马”的概念:若求“马”,则黄、黑马皆可应;若求“白马”,则黄 、黑马皆不可应 ,可见“马 ”之概念仅指“形”,而“白马”则兼有“形 ”与“色”,二者外延与内涵皆不同 ,故“白马非马”,此论证在逻辑学上实为“概念区分 ”的典范——正如“动物”与“白色动物”非同一概念,其严谨性不亚于西方亚里士多德的属种划分。
然为何名家逻辑被斥为“诡辩 ”?根源在于战国诸子的“实用理性”底色,儒家讲“正名” ,旨在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 、子子 ”,通过名实相符维护社会秩序;墨家倡“以名举实”,强调“言有三表”,以实用为检验言论的标准;道家则批判“名家苛察缴绕” ,认为其“析辞以为巧 ”,背离了“大道”,当公孙龙将“白马”与“马 ”强行割裂时 ,在诸子眼中,这不仅是逻辑游戏,更是对“名实一体”常识的颠覆——若“白马非马”成立 ,则“礼义 ”可任意解构,“君臣”可随意更易,这岂是动荡时代所需?
更有甚者,公孙龙本人将逻辑推向极致 ,竟至“饰人之心,易人之意”,如“离坚白 ”之辩:视之不见“坚” ,触之不见“白”,故“坚 ”与“白”分离,这种“离析万物”的思路,与儒家“统类”、墨家“同异交得 ”的思维背道而驰 ,荀子斥其“山渊平,情欲寡,刍豢不加甘 ,大钟不加乐”为“三惑”,正是批判其脱离经验常识,将逻辑变成“无类 ”的诡辩。
实则名家并非“诡辩” ,而是中国逻辑学的拓荒者,公孙龙的“白马非马”本质是对“普遍概念 ”与“特殊概念”的辨析,其深度远超同期希腊的“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” ,只是当实用理性成为主流,这种纯逻辑思辨自然被视为“无用之辩 ”,司马迁称“名家苛察缴绕 ,使人不得反其意”,既道出其辩术的精妙,也暗示了其与时代的隔阂 。
今日重审“白马非马”,当知其非诡辩,而是先秦诸子对“名 ”之本质的深刻叩问 ,名家被斥,非逻辑之过,乃时代之限——当社会亟需“经世致用”时 ,纯粹思辨注定被视为“异端”,然正是这“异端”,为中国哲学埋下了逻辑的火种,至今仍闪耀着理性之光。